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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洗錢防制規定 4家公民營金融業挨罰 [2018/12/13]

違反洗錢防制規定 4家公民營金融業挨罰

金管會今(12)日一口氣發布,台銀人壽、富邦證券、統一證券及聯邦銀行處分案。這4家金融業者,全因為違反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被處分。富邦證及統一證各被處罰50萬,聯邦銀行被處以糾正,「百分百國營」的台銀人壽,因為同時違反洗防法及保險法,被核處罰鍰160萬及高達12項糾正。

金管會表示,檢查發現,台銀人壽共有15項缺失,其中違反保險法8項、違反洗錢防制規定7項。違反保險法規部分,包括台銀人壽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與區隔資產報酬率明顯偏離,未積極提出改善計畫或調降宣告利率提列檢查意見,且台銀人壽未依會議決議,落實執行國內股票停損等。

違反洗錢防制法規部分,包括台銀人壽承保壽險契約,未將受益人納為執行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;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,對客戶審查,未訂定高風險客戶身分定期審查完成期限,不利防制洗錢時效性。金管會決議,核處台銀人壽罰鍰160萬元、並予以12項糾正。

金管會表示,對富邦證券進行「防制洗錢、打擊資恐及反武器擴散作業專案檢查」時發現,富邦證對高風險客戶未執行強化措施,對國內現貨、複委託等業務客戶的交易被授權人,未依規定進行客戶姓名及名稱檢核作業,已違反洗防法,核處罰鍰50萬。

金管對統一證券進行「防洗錢、打擊資恐及反武器擴散作業專案檢查」時也發現,統一證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,受理法人開戶有未徵提股東名冊等資料,以供辨識客戶實質受益人;對高風險客戶的「加強盡職調查程序」,未採取合理措施瞭解客戶財富及資金來源等,也依法核處罰鍰50萬。

至於聯邦銀行,金管會表示,該行辦理客戶投資風險屬性評估作業有缺失。辦理洗錢防制作業,就法人客戶存款開戶確認客戶身分作業,有未確實瞭解具控制權的「最終自然人」身分;對疑似洗錢表徵交易,有未確實查證客戶交易背景及目的合理性,並留存相關查證軌跡等,金管會依法予以糾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