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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問與答
Q:何謂可領回、不可領回保險?

A:所謂可領回保險金與不可領回保險金的區分,要看保戶是購買何種的保險商品。

一般來說不可領回保險金指的是終身壽險、定期壽險,也就是死亡險;限期繳費,保障終身。要保人或被保人如生存時,本身領不到保險金,待其死亡,其保險金由受益人領回。而可領回保險金通常是指的是養老壽險(生死合險),具有儲蓄性質。如果要保人或被保人於保險期間終了時仍生存,則給付一筆滿期金(保險金)如果在保險期間內死亡,其受益人仍可領回保險金。

Q:一張完整的保單包含那些部份呢?

 A:一張完整的保單可包含四個部分:

 一、聲明事項─載明有關要保書、批單及附加保險皆為本保單的一部分。
 二、承保範圍─載明承保事故、承保範圍以約定保險人的賠償責任。
 三、不保事項─載明除外不保的責任,某此保單乃是載明不保的事故,某些是不保的損失或是不保的原因。
 四、條件事項─記載有關裁仲、代位、求償及管轄法院等事項。